08Ni3DR 07Ni5DR 06Ni7DR 06Ni9DR低温钢技术参数

1牌号表示方法

钢的牌号由两位数字表示的平均碳含量、镍元素符号及平均含量、低温压力容器“低”和“容”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“DR”组成。

示例:06Ni9DR。其中;

06一平均碳含量(以万分之几计);

Ni9一平均镍含量为9%;

DR——“低”和“容”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。

2订货内容

钢板的订货内容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3尺寸、外形、重量

钢板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4技术要求

4.1牌号和化学成分

4.1.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本文件与国外相关标准近似牌号对照见附录A

表1牌号和化学成分 

牌号化学成分a(质量分数)/%
CSiMnNiPSCrCuMoVNbAlt
不大于不大于不小于
08Ni3DRb0.100.10~
0.35
0.30~
0.80
3.25~
3.75
0.0150.0050.250.350.120.050.080.015
07Ni5DRc0.100.10~
0.35
0.30~
0.80
4.75~
5.25
0.0150.0050.250.350.100.050.080.015
06Ni7DR0.080.05~
0.30
0.30~
0.80
6.50~
7.50
0.0080.0030.500.350.300.010.030.015
06Ni9DR0.080.10~
0.35
0.30~
0.80
8.50~
10.00
0.0080.0030.250.350.100.010.080.015
a除06Ni7DR牌号外,Cr·Mo+Cu≤0.50%。
b 厚度大于100mm时.C含最上限可到0.12%。
c厚度大于50mm时,C含量上限可到0.12%。

4.1.2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4.2制造方法

钢板的制造方法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4.3交货状态

4.3.1 08Ni3DR钢板以正火或正火+回火状态交货。经需方同意,可以采用淬火+回火状态交货。

4.3.2 07Ni5DR、06Ni7DR、06Ni9DR钢板以淬火+回火或淬火+淬火十回火状态交货。

4.4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

4.4.1钢板的各项力学性能、工艺性能--般要求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4.4.2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表2钢板的力学和工艺性能 

牌号钢板公称厚度
mm
拉伸试验aV型冲击试验a180°弯曲试验c
b=2a
下屈服强度b
ReL/MPa
抗拉强度
Rm/MPa
断后伸长率
A/%
温度冲击吸收
能量KV2/J
08Ni3DR6-60≥320490~620≥21一100≥60D=3a
≥60~100≥300480~610
>100~150≥290470~600
07Ni5DR5~30≥370530~700≥20-120≥80D=3a
≥30~50≥360
≥50~80≥350D=3a
06Ni7DR5~30≥560680~820≥18-196
≥30~50≥550
>50~80≥540D=3a
06Ni9DR5~30≥560680~820≥18-196
≥30~50≥550
≥50~80≥540
注:a为试样厚度;b为试样宽度;c为弯曲压头直径,
a拉伸及冲击试验取横向试样。
b当屈服不明显时,可用RP0.2代替下屈服强度。
c弯曲试验取横向试样。试样宽度为2倍板厚,并保证最小宽度不小于20mm。

4.4.3 06Ni7DR、06Ni9DR钢板冲击试样应测量侧膨胀值,侧膨胀值应不小于0.64mm。

4.5表面质量

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4.6无损检测

钢板的超声检测按NB/T47013.3执行,合格级别不低于Ⅰ级,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
4.7剩磁检测

06Ni7DR、06Ni9DR钢板出厂前对每张钢板用高斯计进行剩磁检测,剩磁测量位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,剩磁值不应超过50×10-‘特斯拉(50高斯)。07Ni5DR剩磁检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4.8表面处理

06Ni7DR、06Ni9DR钢板热处理后应进行喷丸处理以去除钢板表面氧化铁皮。

4.9特殊要求

4.9.1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钢板可进行落锤、厚度方向性能等检验。进行落锤试验时,在每炉最大厚度钢板上取一组两个试样,若该炉钢板最大厚度小于16mm,不进行落锤试验。

4.9.2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钢板也可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。

5试验方法

5.1钢的化学成分试验一般按GB/T4336、GB/T20123、GB/T20125或通用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,仲裁时按GB/T223.5、GB/T223.9、GB/T223.12、GB/T223.18、GB/T223.23、GB/T223.25、

GB/T223.26、GB/T223.40、GB/T223.59、GB/T223.63、GB/T223.76、GB/T223.79、GB/T223.85、

GB/T223.86的规定进行。

5.2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
表3检验项目、取样数量、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

序号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
1化学成分1个/炉GB/T20066见8.1
2拉伸试验1个/批GB/T2975GB/T228.1
3冲击试验3个/批GB/T2975°GB/T229
4弯曲试验1个/批GB/T2975GB/T232
5超声检测逐张---NB/T47013.3
6剩磁检测逐张---合适的量具
7落锤试验2个/炉GB/T2975GB/T6803
8Z向钢厚度方向断面收缩率3个/批GB/T5313GB/T5313
9尺寸、外形逐张---合适的量具
10表面质量逐张---目视及测量
a厚度大于25mm钢板的冲击试样的轴线尽可能靠近钢板厚度的1/4处;厚度不大于25mm的钢板,冲击试样靠近轧制表面制取。

6检验规则

6.1检查和验收

钢板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。

6.2组批

6.2.1  08Ni3DR应成批验收。每批应由同一牌号、同一炉号、同一厚度、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,每批重量不大于30t,单张重量超过30t的钢板按单张组批。

6.2.2  07Ni5DR、06Ni7DR、06Ni9DR逐热处理张组批。

6.3取样数量和取样方法

每批钢板的取样数量和取样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
6.4复验与判定规则

钢板的复验和判定规则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6.5数值修约

数值修约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7包装、标志、质量证明书及运输和贮存

7.1钢板的包装、标志、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/T713.1的规定。

7.2质量证明书应注明回火温度。需方要求时,可注明实际热处理工艺。

7.3钢板表面防腐及运输等要求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。

7.4剩磁合格的钢板,不能用电磁铁吊运。钢板不能在高压电和高压电气设备附近存放,不能通过电气化铁路运输,或者不能存放于其他可能影响剩磁水平的环境中。

附录A

(资料性)

本文件与国外相关标准近似牌号对照表

本文件与国外相关标准近似牌号对照见表A.1.

本文件DNV规范2021ISO9328-4:
2018
EN10028-4:
2017
JISG 3127:
2021
ASTM A203/
A203M-17
ASTM A553/
A553M-17
08Ni3DRNV3.5Ni12Ni1412Nil 4SL3N255
SL3N275
SL3N440
3.50%NiD级
3.50%NiE级
3.50%N iF级
---
07Ni5DRNV5Ni/aX12Ni5X12Ni5SL5N590------
06Ni7DR---X6Ni7---SL7N590---7%Ni
06Ni9DRNV9Ni/aX7Ni9X8Ni9SL9N590---9%Ni
X7Ni9